请问行政单位的工勤人员满三十年提前退休政策是怎样的?

时间:2023-11-20 作者:乌鲁木齐律师

你好,《公务员法》第八十八条规定: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本人自愿提出申请,经任免机关批准,可以提前退休: (一)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; (二)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,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; (三)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律分析:干部可以提前退休。本人自愿提出申请,经任免机关批准,可以提前退休
(一)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;
(二)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,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;
(三)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本人自愿提出申请,经任免机关批准,可以提前退休:
(一)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;
(二)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,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;
(三)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ergops.com/157251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友情链接: 萍乡律师 杭州律所 孝感律师 甘肃律师 贵港律师 南昌律师 西安交通律师 杭州房屋产权律师 杭州房屋律师 杭州劳动纠纷律师 大连律师 秦皇岛律师 大同律师 牡丹江律师 扬州律师 潍坊律师 铜仁律师 黔西南律师 定西律师 赣州律师 平阳律师 上虞律师 东阳律师 衢江律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专业法律咨询 信丰律师 青云谱区律师 分宜县律师